《表1 0 剔除管理层薪酬的测试》
本文主体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包含了持有的公司各类股票。然而,不同类别股票(A股、B股、H股)的持有者对公司的监督效力可能有所差异。为此,本文剔除B股和H股,仅考察A股持股比例的影响。检验的结果如表11。第(1)列全样本、第(3)列非国有上市公司组、第(5)列股权分置改革后组的回归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粘性交乘项(Log IncomeR×D×Ins_share)的系数为正,且在1%或5%水平下显著;第(2)列国有上市公司组、第(4)列股权分置改革前组的回归中,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粘性交乘项(Log IncomeR×D×Ins_share)的系数均不显著。之前的发现保持稳定。
图表编号 | XD002105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15 |
作者 | 梁上坤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