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开都河不同径流频率下最小生态需水量满足情况》

《表7 开都河不同径流频率下最小生态需水量满足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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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系连通的开都河生态需水及供水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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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条红线”规定地表用水量为7.30×108m3,本文所采用地表用水量为6.45×108m3均符合三条红线规定。

在分析开都河生态基流量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解析开都河在不同径流频率下各典型年份的生态需水量满足情况。本文选取丰水年(P=25%)、平水年(P=50%)、偏枯水年(P=75%)、特枯水年(P=90%)四种典型年进行分析。通过查询P-Ⅲ曲线可知,四种不同频率下对应的径流量为123.28 m3·s-1(P=25%)、107.19 m3·s-1(P=50%)、95.50 m3·s-1(P=75%)及88.24 m3·s-1(P=90%),对应总水量为38.98×108m3(P=25%)、33.90×108m3(P=50%)、30.20×108m3(P=75%)及27.90×108m3(P=90%)。根据开都河大山口至宝浪苏木河段2000—2012年平均河损数据4.78×108m3(马玉其等,2019b),在国家“三条红线”(7.30×108m3)严格控制地表用水总量的政策下,近3年地表用水量为6.45×108m3情况下,可计算得出剩余水量(W开都河剩余水量=W总水量-W最小生态需水量-W河损量-W地表用水量)分别为18.12×108、13.04×108、9.34×108、7.04×108m3,具体如表7所示,可见,在研究期各种典型情况下开都河最小生态需水量均能够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