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ACT总评分水平比较(±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部分控制组疗后比较,#P<0.05;与部分控制组疗后比较,△P<0.05。
为保持组间比较均衡性,依据ACT评分将两组进一步分为部分控制组和未控制组,亚组分析结果示,各组治疗后ACT总评分均较本组治疗前显著上升(P<0.05);治疗前后差值进行组间比较,高体重指数未控制组较部分控制组上升显著(P<0.05),正常体重未控制组较部分控制组上升显著(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0954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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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2 |
作者 | 丁彬彬、刘桂颖、朱振刚 |
绘制单位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