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3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
注:a为观察组与照(1)组比较;b为观察组与对照(2)组比较。
随访6个月后,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100.00%,与对照组(1)、(2)组比较,均明显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950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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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潘慧琦、魏福海、刘启冀、莫丽妮 |
绘制单位 |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