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染发和防晒类产品的检验项目》
生产日期在2016年12月1日以前的产品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2]检验和判定,生产日期在2016年12月1日以后的产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3]检验和判定。《技术规范》中准用防晒剂共27种,但有检测方法的防晒剂仅21种,涉及7种方法,因此国抽中要求《技术规范》第四章5.1中的15种成分必做,其他成分根据配方或标签选择相应的方法进行检测。《技术规范》中准用染发剂共75种,但有检测方法的染发剂共32种,这32种染发剂成分均要求按照《技术规范》第四章7.2进行检测。巯基乙酸为限用物质,烫发/脱毛类产品中巯基乙酸均按照《技术规范》第四章3.9进行检验。染发和防晒类产品具体的检验项目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807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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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王慧、田思雨、尹译、祝壮飞、李启艳 |
绘制单位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