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停止治疗的单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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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停止治疗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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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12个月时的剂量包括已在6个月停药的患者资料;PAN-SS.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

自患者接受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注射2个月后开始对患者用药后的反应进行全面评价,对药物治疗的安全性以及患者的耐受性进行评价。由本院精神科国家一级主治医师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19](positive and negative symptom scale,PANSS)对患者精神分裂症症状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精神症状的有无及各项症状的严重程度。PANSS量表共有30项,包括阳性量表7项、阴性量表7项和一般精神病理量表16项,总分为100分,分数越高,患者精神分裂症症状越严重。首次评价为开始治疗时。评价周期为1年,但当患者出现停止治疗情况(即患者连续≥2个月不接受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治疗)时,需要对患者情况进行记录评价。患者到其他医院接受治疗不属于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