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受害者使用不同交通工具导致颅脑创伤的碰撞物的分布(n=5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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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11679例颅脑创伤住院患者致伤特征及医疗费用分析》
注:“—”其他交通工具所致颅脑创伤未特指。
对导致颅脑创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碰撞情况分析发现,摩托车骑乘者的颅脑创伤占比达55.23%,其次为步行(20.10%)和自行车(12.40%)。汽车用户的伤害比例相对较低(3.94%),然而汽车却是所有事故的首要碰撞物。值得注意的是,除步行外,不涉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单方事故(single-vehicle crashes,SVCs)在交通伤中也占有较大比例(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642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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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杨朝静、叶万宝、李丽萍 |
绘制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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