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采样点位的VOCs浓度及组分分布情况》
(μg/m3)
不同采样环节的具体VOCs物种浓度详见表3,同时基于实际监测浓度数据,将铺路现场以及搅拌站的物种进行占比平均并归一化,获得铺路现场和沥青搅拌站环节的主要物种贡献情况,见图4。对于铺路现场,主要物种分别为萘、十一烷、癸烷、异丁烷、丙烷、间/对-二甲苯、甲苯、1,2,4-三甲基苯、四氯乙烯、异戊烷等,贡献总浓度的59.7%。龙永双等人[6]在实验室开展的沥青VOCs挥发性组分的检测研究,其中检出包括癸烷、十一烷、萘等39种主要VOCs组分,说明铺路现场检出的这三种主要组分主要来自于沥青本身的挥发;对于其他主要物种的来源可能有两方面,一方面受到沥青本身挥发排放影响,如Lin Shiying等人[8]通过实验室分析热拌沥青的挥发性组分,发现苯、甲苯、三氯乙烯和乙苯是主要的检出物种,与本文的部分主要物种结果一致,另一方面受到铺路现场的柴油清洗用途使用、铺路施工机械等柴油尾气的影响[8,17]。对于沥青搅拌站,主要物种分别为苯、甲苯、异丁烷、萘、间/对-二甲苯、顺-2-丁烯、乙酸乙酯、4-甲基-1-戊烯、2-丁酮(MEK)、1,2-二氯乙烷等,贡献总浓度的61.9%,与铺路现场相比,沥青搅拌站的VOCs组分构成一方面同样的受到沥青挥发、搅拌站现场的车辆尾气等影响,另一方面沥青烟气经光氧处理后可能会发生组分构成的变化[18],导致搅拌站主要组分构成与铺路现场的VOCs主要组分有一定差异。
图表编号 | XD0020555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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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6 |
作者 | 韩丽、陈军辉、王成辉、王波、徐晨曦、王继钦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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