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资产基础法下沃特玛价值评估情况表(单位:万元)》
注:数据源于坤元评估报告。
坤元评估机构对沃特玛进行价值评估时,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并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为沃特玛的价值。根据资产基础法所得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403681万元,增值率为15.91%(见表3);根据收益法得出沃特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23866万元,较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相比增值455205万元,增值率高达662.98%。对比可见,两者评估结果差距很大,收益法的增值率远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差异率为231.08%。
图表编号 | XD0020546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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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张远媛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