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722—814年渤海国贡鹰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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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唐代社会中的鹰与鹰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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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九七一《外臣部·朝贡四》、卷九七二《外臣部·朝贡五》,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407—11413、11416—11417页。

周边国家和少数民族政权更是唐代鹰的重要来源。据《册府元龟》,渤海国从开元十年(722)到元和九年(814)贡鹰九次(详见表1)。开元三年(715),朝鲜半岛上的新罗向唐朝进献了一种名贵的猎禽白鹰。苏颋为此作《双白鹰赞》,其序云:“开元乙卯岁,东夷君长自肃慎扶馀而贡白鹰一双。”[10]2594由此可见,唐代的贡鹰数目不小。除周边向唐帝国贡鹰,似也存在唐帝国主动向周边索鹰的情况。如唐敬宗宝历二年(826)五月,即有“中使自新罗取鹰鹞回”[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