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测定液舱油水存量的误差分类及消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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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船水尺计重误差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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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长时间营运后,液舱中会产生一些重量不易测量的沉淀物.因此,应用较为清洁的水对船舶进行压载,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更换压载水.在船舶重载时,若船舶首倾,压载水会出现“假空”现象;在船舶空载时,若船舶存在较大的尾倾,压载水会出现“假满”现象.在测定中,“假空”时,应向压载舱打入适当水后进行测量;“假满”时,可以要求船方将船体尽可能调至平行沉浮状态[16].若船舶存在特殊液舱,会使每次的水尺计重工作都产生误差,因此,船东应向船级社申请特殊检验.在测定液舱油水存量时,一般不测量空舱,但当船舶满载时,多数液舱都处于空舱状态,若空舱内积有残水,则会使测定结果产生较大误差.现行的《水尺计重规程》中规定,测定时用量水尺和量油尺逐舱测量淡水、压载水和燃油的深度.因此,在测定时应对各压载舱进行逐舱查看,以确保空舱真空[17].对于一些较贵重货物的水尺计重,用精确测法来代替一般测法.例如,在测量水舱时,精确测法要求进行2次测量,该方法不仅可以避免一次测量时可能出现测量尺头部触及舱底的误差,还大大提高了测定数据的精度[18].此外,舱内油水密度估算的精度高低会直接影响油舱内燃油的重量估算,这也要求计量人员掌握合理的估算方法,必要时应用密度计进行测量.同时,在货物装卸期间,大副应监督并提醒相关人员详细记录消耗的燃油以及排放的污油污水质量,以便计量人员查阅.剔除粗差后,对以上误差的分类及消减方法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