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水利绿色发展水平等级划分》
利用自然断点分级标准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水利绿色发展指数划分为3个等级(表3)。处于水利绿色发展优良等级的有10个省(直辖市),包括北京、天津、福建、浙江、江苏等,大部分位于华北和华东地区,可能的原因是得分较高的区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节水方面表现突出,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水土流失治愈能力也较强;处于水利绿色发展中等等级的有河南、云南、安徽、海南等11省(直辖市),分布较为分散,这可能是由于这些省份农业用水占据很大比例,对水利管理人员的教育水平投入不足,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的水资源供给较少。水利绿色发展一般等级包括广西、甘肃、宁夏等10省(自治区),主要位于西北、西南和华南地区,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这些地区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导致生产用水综合经济效率较低;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对水利的综合开发保护较弱,需要深入挖掘文化、旅游、生态等水利多功能性。
图表编号 | XD0020414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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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栗欣如、姜文来、杨亚东、冯欣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