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能源投资对沿线6国各部门二氧化碳排放增加量(单位: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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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投资的经济与环境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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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通过Matlab软件计算结果整理得出

从二氧化碳拉动量来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对东道国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且主要集中在水电气行业的碳排放增加。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对东道国能源投资以电力为主,进而产生了较多的二氧化碳排放。如表6所示,中国的能源投资会分别增加印度尼西亚62.76公吨、伊朗36.29公吨、哈萨克斯坦18.65公吨、俄罗斯18.05公吨、孟加拉国6.27公吨、白俄罗斯0.65公吨的碳排放量。从部门来看,能源投资会增加水电气部门134.36公吨、采掘业4.27公吨、石油加工1.77公吨的碳排放量,这3个部门占到了碳排放增加量的98%。其中,印度尼西亚水电气部门二氧化碳排放增加量比例较大,这一方面与在印度尼西亚的能源投资项目类型有关。中国在印尼进行能源投资的方式主要是建设燃煤发电厂以满足目标国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从而产生了较多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另一方面,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影响其二氧化碳排放增加量的重要因素。由于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环境治理能力较低,中国在对印度尼西亚进行能源投资时,会先帮助其建设基础设施以保证后续能源投资的顺利进行,这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中国在对目标国进行能源投资时也要多考虑环境因素,尤其是在能源投资类型的选择上,要多从目标国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在保护目标国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