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杭州市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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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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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控规编制过程中,按照《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基本配套规定》的要求配套各类设施,对于居住区级及以下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根据百户指标测算需求总量,在空间布局时尽量把同一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形成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周边1 000 m范围内,可以相应减少居住区级及以下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规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