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现状污水处理厂规划排放量与现状水环境容量对比》
注: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采用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
从分区水环境容量分析结果可知,除塘栖污水处理厂外,其他现状污水处理厂近期扩建的方案不符合现状水环境容量的要求。由于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已经高于一级A排放标准,因此污水处理厂的近期扩建计划需要在现状污染源的削减和河道综合整治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0370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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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刘婧、张希、王华、杨晓岚、陈志远 |
绘制单位 | 杭州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