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运河流域分区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依据水功能区水质边界条件,在设计水文条件下,满足运河水系水质达标要求的研究区域内概化后各污水排放口入京杭运河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即为水质达标的水环境容量(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36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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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刘婧、张希、王华、杨晓岚、陈志远 |
绘制单位 | 杭州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依据水功能区水质边界条件,在设计水文条件下,满足运河水系水质达标要求的研究区域内概化后各污水排放口入京杭运河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即为水质达标的水环境容量(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36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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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刘婧、张希、王华、杨晓岚、陈志远 |
绘制单位 | 杭州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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