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自汗、盗汗、自盗汗治疗前后分值比较(±s,分)》
单纯自汗患者340例,经过治疗后汗证评分平均降低3.39分,行配对t检验,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单纯盗汗患者22例,经过治疗后汗证评分平均降低3.89分,行配对t检验,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自盗汗患者109例,经过治疗后汗证评分平均降低3.63分,行配对t检验,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1)。3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28),提示汗证分类与治疗效果无明显相关。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351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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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朱博钰、刘海燕 |
绘制单位 |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内分泌科、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