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吉林省城市区域污染首要污染物和污染类型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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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吉林省城市区域污染特征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2015年到2018年吉林省城市区域污染发生的首要污染物主要是PM2.5和O3,其中PM2.5发生了321次,所占比例为93.9%,O3发生了21次,所占比例为6.1%,主要还是以PM2.5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次数下降明显,从2015年的215次,到2018年的0次。从根本上解决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PM2.5为主的连续雾霾的天气。这与吉林省这几年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视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相符。相反,以首要污染物为O3的次数从2015年的2次上升到2018年的11次,上升的比例为450%。2018年吉林省发生的区域污染全部是O3为首要污染物。今后应加强O3的污染防治。
图表编号 | XD0020329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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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5 |
作者 | 徐同良、太春宁、范卉、于洋 |
绘制单位 | 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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