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8年四上企业、四上民营企业偿债能力(单位:%)》
民营企业负债水平相对较高,长期偿债的防控能力有待加强。2018年民营企业流动比率为1.09,比全部企业低0.16个百分点。其中,住宿餐饮业仅为0.49。民营企业速动比率为0.68,比全部企业低0.1个百分点;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中,民营企业资产负债率(3)为65%,比全部企业高7.9个百分点,处于合理稳健范围的边界值。其中,房地产业高达79.4%,超出合理范围近15个百分点。从企业自有资金的持有情况看,民营企业产权比率为185.5%,比全部企业高52.6个百分点,财务结构稳定性不强,存在一定风险。
图表编号 | XD0020208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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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钱文英 |
绘制单位 | 池州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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