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设计导则不同侧重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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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积极生活的城市设计导则:欧美国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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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字为参考文献编号。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参考文献[4-36]整理

由于颁布机构不同,促进积极生活的城市设计导则,其控制范围与管理内容也不尽相同,可以划分为两类:国际/国家层面颁布导则和城市政府层面颁布导则。国际性研究组织或者国家级机构颁布的导则内容宏观且具有普适性,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在规划过程的每个阶段和每个项目中应用。地方政府或研究机构颁布的导则具有问题导向性,内容贴切当地城市建设与市民生活实况。部分导则的内容划分具体,例如有专门针对公共空间、步行道、学校、社区等空间和场所提出的专项规划设计导则。本文着重分析国家级和地方性两个层级的设计导则。不同层级的设计导则部分同时包含政策管理和设计导则两方面内容,部分只包含政策或者设计,也有部分关注市场投资和专项规划(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