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明中期浙江各府州额办药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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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贡赋分派到折银改革——兼论明代药材市场的形成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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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嘉靖《浙江通志》卷17《贡赋志》。

万历《括苍汇纪》载知府潘润奏章说:“如户部之会计年例、预备供应、修省等事,礼部之牲口、祭祀、药材……部派于司,司派于府,府派于县,县派于里,里派于甲。”(1)这种层层分派,是依照什么准则呢?现根据嘉靖《浙江通志》,将浙江各州府贡额一一说明(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