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9 8 9—2018年中国中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数量》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在“十一五”之前政策力度总体较低,大部分都属于战略层面上的,多含“鼓励”“自愿”“优先”“应当”等自愿性词语。“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迅猛发展的时期,取得巨大的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严重的环境代价,“减量化”成为建筑垃圾管理政策的首要目标。“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稳中求进、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1996年之前我国各项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数量很少,但是政策级别普遍高,政策力度强,五项政策中由国务院直接发布的就有四项,占总数量的80%,表明国家已经开始从发展理念上重视环境卫生建设中建筑垃圾产生的影响,但政策多侧重于战略层面。1996年之后是建筑垃圾备受关注的起点,2000年建设部连发6条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规范。“十一五”期间政府开始发布具体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大部分政策都是由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2010年发改委发布了《中国综合资源利用技术政策大纲》,鼓励研发相关技术来控制建筑垃圾增量,并且研发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于建筑工程的配套技术。这一时期政策发文机构的力度数值不高,但是政策性质更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十二五”“十三五”至今,单位政策力度一直呈现出持续稳增的趋势,这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地位提升的体现,也意味着未来该领域的政策会逐步成体系化。
图表编号 | XD0020093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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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5 |
作者 | 郝玲丽 |
绘制单位 | 长安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