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包容性金融发展综合测度指标》
根据包容性金融发展的内涵,在选取指标时尽量体现其基本特征:使用者的可获性以及提供者的可负担性,同时,遵循科学性、可比与可操作、全面与重点、力求精确、创新与发展的原则,从银行业、股票市场、保险业、小额贷款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五类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效度和稳定性四个维度,尽可能地细化评价指标,构建包容性金融发展指标体系(表1),从而对我国包容性金融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度。
图表编号 | XD0020068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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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6 |
作者 | 崔艳娟、石水莲、邢秀娜 |
绘制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