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2017年样本有效性分布》
本文以2017年度样本数据为例,对42家企业非DEA有效性进行探讨。由表3可知,2017年有6家企业在技术和规模两方面均实现了DEA有效,占样本企业的14.29%,分别是美的集团、京东方A、数码科技、国电南瑞、海尔智家、中国中车,说明其投入产出组合较优,在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均实现了最优状态,创新绩效较高。36家企业未达到DEA有效,占样本企业的85.71%,说明现阶段科创型企业的投入组合并未达到最优状态,管理层能力及激励投入整体综合效率较低,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企业的管理层能力及激励机制无法满足科技创新的需要,仍需要持续推进管理能力的提升和激励机制的改进,实现更高的创新绩效。其中,有26家企业在技术和规模两个方面均未达到有效,约占样本企业总数的72.22%,有10家企业虽然在规模方面未实现最优,但技术方面实现最优,说明2017年大部分样本企业在投入产出方面存在一定的冗余和不足。
图表编号 | XD0019963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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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唐亮、邓洪艳、陆璟楠 |
绘制单位 | 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