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支付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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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防范——基于宏观审慎监管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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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提供的数据整理,非银行支付机构数据不含红包类等娱乐性产品的业务量。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迅速,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得到快速发展。在零售支付市场,支付宝、微信完全占据了垄断地位。而且随着自身掌握的客户流量越来越大,依据庞大的客户流发展了大量的衍生业务,业务范围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涉及理财、保险、小额信贷等金融业务,并且规模庞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银行发生移动支付业务1014.31亿笔,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7199.98亿笔,[1]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笔数是银行机构的7倍,这个数据还不包含条码收单的数据,从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单独统计电子支付数据以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笔数占比都保持在90%左右(具体数据详见表1)。如果这些支付机构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对经济金融的影响无疑是很大的。如何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防范具有非常紧迫的意义。鉴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较大影响,将其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也显得很有必要。本文将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出发,来探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