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江西文化产业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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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化产业现状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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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6个行业大类,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3个行业大类。

近年来,江西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各类文化企业大量涌现,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2018年末,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7559个,占全部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的8.3%,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相比,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增长135.2%,占比提高1.7%。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按单位性质分,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占89.8%,公益性文化产业单位占10.2%;按行业类别分,文化制造业单位占12.4%,文化批零业单位占11.4%,文化服务业单位占76.2%;按活动性质分,从事“文化核心领域”的单位占70.1%,从事“文化相关领域”的单位占29.9%。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江西省文化产业的资产规模和产出规模也明显扩大。2018年末,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3275.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1.66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113.4%和29.5%,年均增长16.4%和5.3%。特别是文化服务业的产业规模扩大比较明显,其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825.04亿元和659.35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175.1%和153.4%,年均增长22.4%和20.4%。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