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国内出台航电枢纽上网电价的相关规定》
二是研究采取上网电价“船闸投资加成加价”政策。《航道法》虽然就通航建筑物建设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其资金保障问题仍未解决,成为制约现实发展的重要瓶颈。初步了解,部分地区曾提出按“船闸投资加成加价原则”[13],在径流式水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核定航电枢纽上网电价的政策思路。该项政策充分体现了统筹开发水资源的原则,为从根本上保障通航建筑物建设资金来源提供了较为可行的思路,值得借鉴(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9835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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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黄力、简艳春、徐杏 |
绘制单位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