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标准评价时间节点》
从表1、表2可以看出,新标准取消了设计标识与运行标识之分,分为了预评价与绿色建筑评价,但将最终认定和申请标识的绿色建筑评价的时间节点,设置在了项目竣工之后,如前文所述,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数量占比不超过绿色建筑标识总数量的10%,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虽然有不少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但大多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后期并没有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从而没有足够的底气去申报运行标识。
图表编号 | XD0019798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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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31 |
作者 | 成维川、王政 |
绘制单位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