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9-2018年丹东市丙肝重复报告对报告地区及时间的影响》

《表2 2009-2018年丹东市丙肝重复报告对报告地区及时间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重复报告对丙型肝炎报告病例流行特征的影响》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删重前后地区分布对比:2009-2018年各县(市)区丙肝报告病例构成比删重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各县(市)区年均报告发病率删重前后差异均存在统计学意义,删重前比删重后各县(市)区年均报告发病率平均升高26.07%。各县(市)区重报病例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振安区24.11%(68/282)、振兴区23.93%(374/1 563)、东港市20.50%(564/2 751)、凤城市19.03%(205/1 077)、元宝区18.26%(103/564)、宽甸县17.76%(89/501)。删重前后月份分布对比:2009-2018年丹东市丙肝报告病例月份发病数删重前后均为3月最高,删重前为740例,删重后为567例;9月最低,删重前为426例,删重后为345例。删重前后各月份病例构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859,P>0.05)。各月份年均发病率删重前后均存在统计学差异,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