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债务人投保寿险及处置的不同情形》
《民法典》将这条规定一分为二,增加了“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的条文,扩大了恶意避债行为的范围界定。欠债后投保就涉及恶意避债的问题,若债务人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却仍然购买保险,债权人可以上诉申请撤销保险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判断“恶意”和“善意”,当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人是恶意避债时,就无法撤销其保险合同,其处置方式与欠债前投保一样,分情形而定。
图表编号 | XD0019740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16 |
作者 | 张欢、宋占军 |
绘制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