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县域粮食供需平衡评价标准》
人均粮食余缺量是指一个区域人均粮食产量与营养安全标准下的人均粮食消费量的差值,是反映个人和家庭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指标。卢良恕[23]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人均营养热值标准,结合我国国情计算并提出我国在人均粮食消费量达到400 kg时,可以达到营养安全的要求。因此以400 kg作为达到营养安全标准的人均粮食消费量,利用公式(1)计算人均粮食余缺粮、公式(2)计算县域粮食余缺粮,根据等级分级(表1)确定余粮等级。利用县域人均粮食余缺量、县域粮食余缺量2个指标构建供需平衡等级矩阵,确定粮食富裕(S1)、粮食盈余(S2)、粮食平衡(S3)、粮食短缺(S4)、严重短缺(S5) 5个等级(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733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张伟科、刘丹丹、马燕飞 |
绘制单位 | 邯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邯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邯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