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类型建筑对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
注:●———应设置;◎———宜设置;○———可设置。
文献[22]第5章至第18章住宅、办公、旅馆根据不同规模提出“应设置”“宜设置”“可设置”3种要求,不同类型建筑对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652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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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31 |
作者 | 杨新军、王明洋、唐勇 |
绘制单位 | 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省高校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