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全国、福建、山东、江苏、浙江和广东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是指一定时期新增固定资产占同期投资完成额的比率[2],是反映固定资产直接效益的指标。一般地,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在80%-85%比较好。福建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从2010年的35.6%逐年上升至2015年的73.5%,2016年降为57.6%,2017年回升到69%,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5个、广东18.4个、浙江10.3个、山东9.8个百分点,但低于江苏3.1个百分点。
图表编号 | XD001961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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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8 |
作者 | 陈体珠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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