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幸福黄河评价指标目标值》
注:黄河滩区滞洪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差异率=(山东、河南省内平均可支配收入-黄河滩区和滞洪区内人均可支配收入)/山东、河南省内平均可支配收入。
在已构建的幸福黄河评价指标体系(1)基础上,参照国家相关政策目标要求以及充分考虑流域缺水区域特定目标等情况,采用已有规划目标衔接、分析测算及推算理想值等方法,确定了幸福黄河评价指标的目标值(见表1)。根据已构建幸福黄河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现状和目标差距,判断黄河在某一评价维度上是否满足幸福河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9495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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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吴强、乔根平、李淼、郭悦 |
绘制单位 |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