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家标准中环境空气PM2.5连续监测系统与手工采样测量比对测试的技术要求》
当4台采样器浓度偏差满足≤5μg/m3(SD)或者≤5%(RSD),n=4;当4台采样器浓度偏差未满足要求,删除1个异常值,3台采样器浓度偏差满足≤5μg/m3(SD)或者≤5%(RSD),n=3,仍为有效数据;删除1个异常值后,3台采样器浓度偏差仍未满足要求,则当日手工数据无效(表3)。
图表编号 | XD0019389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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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黄伟、熊桂洪、王军、丁俊傑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观测与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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