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安徽省绿色发展评价结果》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是以县区为单位的。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指标数据较全的2016年统计数据对沿江六市进行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绿色发展评价分析。对于2016年暂缺数据,为了体现公平性,其权数不变,将评价指标的个体指数值赋为最低值60纳入指数计算,并与安徽省已对外发布的6市绿色发展指数得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具体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9372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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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6 |
作者 | 刘慧、王晓辉、何祥亮 |
绘制单位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