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工程示范区修复前后水质监测结果》
表3为工程示范区修复前后水质变化。可知:示范区修复前ρ(TP)均值为0.17 mg/L,属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ρ(TN)均值为4.13 mg/L,属劣Ⅴ类标准;ρ(CODMn)均值为6.13 mg/L,属Ⅳ类标准,表明示范区氮和有机质含量较高,是示范区水质较差的主要原因。由表4可知:修复前的TLI(∑)值为65.79,水质为中度营养化状态,整体水质较差。修复后ρ(TP),ρ(TN)均值为0.14,3.06 mg/L,分别仍为Ⅲ类、劣Ⅴ类标准,但较修复前,TP、TN含量有所降低,表明水生植物对P、N具有一定的去除效果;ρ(CODMn)均值为4.34 mg/L,达到Ⅲ类标准。修复后TLI(∑)值为56.01,水质达到轻度营养化状态。总体来说,示范工程实施后,水生植物的种植有效改善了示范区水质,各功能区段的水生植物发挥相应的净水作用,使得示范区水质不仅整体得到了提升,且随着水流方向水质逐级净化。整体水质SD提高,DO增加,示范区整体的水质标准提高,水质由中度营养化状态转化为轻度营养化状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图表编号 | XD0019369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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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陈金焕、汤嘉雯、王凯男、张秋卓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崇明生态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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