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8年新疆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结构情况》

《表2 2018年新疆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结构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与探索》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新疆统计年鉴-2018》《中国统计年鉴-2018》《中国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2018年)》

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和其他收入5个部分[6-8]。2018年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为49 120 039.3万元,其中新疆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占全国的0.8%,为389 167.2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9 658.9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为143 596.5万元,补助收入为147 411.0万元(表2),总支出为302 086.4万元,可分配收益为114 676.6万元,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福利费65 956.6万元,农户分配519.0万元,到2018年底,新疆农村的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35 145.8万元,改革时量化的总资产为149 708.0万元,其中量化的经营性资产总额为63 616.0万元,占量化资产总额的42.5%,占新疆农村经营性资产总额的47.1%,目前仍有大量经营性资产未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