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待复垦地类适宜性评价指标分值量化标准及权重》
注:“—”表示无此项指标。
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通常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方向[18],而对特大城市而言,城市化进程下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工矿废弃地在待开发的新城区可复垦为建设用地。本研究根据武汉市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重点关注复垦后的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方向,分别构建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并设定了量化分值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298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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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30 |
作者 | 彭丽娜、童秋英、董普侠、余意伟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