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福建省杉木林经营碳汇潜力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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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林分经营碳汇项目发展的潜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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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期设定为10 a,则福建省杉木林分经营碳汇项目估算碳汇量可达7.024×107t,碳密度达到7.71×104t·hm-2。参照福建省森林经营碳汇项目(FFCER)已核证项目规模,约可再生成176个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按照25元/t计算,直接经济效益达到17.56亿元,项目潜力巨大。从项目的分布看,南平、三明、龙岩、宁德三地区可产生碳汇总量约占全省的85.70%以上,其中南平市估算碳汇量可达3.22×107t,占全省总量的45.78%,其次为三明市,约占全省总量的31.16%。全省碳密度平均为7.71 t·hm-2,最高的为南平市,其次为三明市,而厦门、福州、莆田地区较小。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