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处理土壤含水量及处理时间》

《表1 不同处理土壤含水量及处理时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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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苜蓿根系构型及生理特性对干旱复水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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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CK,正常供水;LS,轻度干旱;MS,中度干旱;SS,重度干旱;下同。

试验于2019年1-5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培养室进行,培养室温度为(25±1)℃/(20±1)℃(昼/夜),相对湿度60%~65%,光照时间14 h/10 h(光照/黑暗),光照强度为350μmol·m-2·s-1。试验在高50 cm、直径为12 cm的PVC管内进行,培养基质为80%有机质土和20%沙土混合物,有机质土由泥炭土和石灰构成,含1.6%总氮、0.1%P2O5、0.2%K2O(N∶P∶K=14∶10∶18),每个PVC管内装1 kg的基质(装基质前套上尼龙网袋,便于后期取样),充分浇水后,静置48 h去除重力水之后的含水量为饱和含水量(water holding capacity,WHC),为88.53%。供试品种为肇东苜蓿(甘肃农业大学牧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播种前用次氯酸钠(1%Na Cl O)消毒30 min,然后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挑选大小一致的种子在培养皿中发芽48 h后移入PVC管内,每个PVC管内移2株,放入培养室培养,两周后根据长势每盆定植1株。培养1个月后开始干旱处理,设4个处理,正常供水(normal water supply,CK)、轻度干旱(mild water stress,LS)、中度干旱(moderate water stress,MS)和重度干旱(severe water stress,SS)。CK的土壤含水量一直保持饱和含水量的75%~80%;LS前4周保持饱和含水量的60%~65%,然后复水至75%~80%保持3周;MS前4周保持饱和含水量的45%~50%,然后复水至60%~65%保持1周,最后复水至75%~80%保持2周;SS前4周保持饱和含水量的30%~35%,然后复水至45%~50%保持1周,再复水至60%~65%保持1周,最后复水至75%~80%保持1周(表1,开始处理记为第1周)。采用称重法进行控制,每2 d进行一次补水,试验结束后进行取样。每个处理6个重复,3个用于后期根系形态指标的测定,3个用于生理指标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