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者治疗2周后疗效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1)P<0.05
治疗2周后,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3.75%,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3.33%,2组间比较,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即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083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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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段锦绣、叶财德、薛武更、陈妮娜、范新六、吴瑕、李爱峰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肾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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