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州市2008-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汇总表 (单位:万吨)》

《表1 福州市2008-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汇总表 (单位:万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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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福州市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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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8-2016年

另据《福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5年福州市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同期,鼓楼区有71.9万人,晋安区有84.2万人,仓山区有80.2万人、台江区有47万人、马尾区有25万人。[7]该公报还显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6万人,5年间福州市全市城镇人口增加6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3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6个百分点。[8]则据此推算,福州市5个建成区的家庭户数约为98.2万户。综合分析以上数据,2010年福州市城镇人口人均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0.49千克/天,到2015年,则人均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增加到0.57千克/天。可见,福州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虽然目前没有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具体统计数据,但是,一方面,城区居民的生活水平通常较其他城镇人口的高,另一方面,城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除了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外,并没有其他的生活垃圾消纳途径。此外,2010年至2015年是电商高速发展并渗入普通居民生活的时期,由于物流配送更为便利,城区居民网购的频率往往高于其他城镇人口。基于以上几点,笔者合理推断,福州市五城区居民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同样呈增长趋势,且不会低于福州市城镇人口平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可见,现行福州市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的标准,并没有对居民排放生活垃圾造成多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福州五城区居民对交费排放垃圾处于“无感”状态。如放任此情况发展,则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将难以推动,垃圾减量的目标无望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