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企业执行系列新会计准则时间表》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注:1.2020年6月25日,IASB决定将新保险合同准则执行时间延至2023年1月1日,将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豁免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时间延至2023年1月1日。2.允许企业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近几年是我国金融机构密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新保险合同准则(表1),金融会计面临重大变革。上述几项新会计准则均增加了对未来现金流折现的应用,会计结果受折现率影响加大。对于贷款、债券、票据等主要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机构需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各期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其中涉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收支将受到直接影响。保险业对折现率变化极为敏感,大部分保险合同收入和支出需对未来现金率折现后计算得出,涉外保险合同收支将受到较大影响。此外,IBORs为报价型基准利率,变动较为平滑;而新基准利率属交易型基准利率,波动性较大。基准利率改革后,会计折现率波动会增大。总之,系列新会计准则实施叠加基准利率改革,可能放大金融机构财务业绩波动。
图表编号 | XD0018894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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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万剑韬、曹国俊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