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目标层对主体类型层判断矩阵的权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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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水土流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其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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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标层对主体类型层的重要性判断矩阵形成的表3可知,目前研究区培育的4种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重要性权重最大,其次依序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说明当前家庭农场在研究区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主导性地位。根据宁化县水保办资料,从2013年以来,水保部门把水土流失治理与经济发展有效结合,利用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技术帮扶,共引导培育了65个家庭农(林)场、53个油茶专业合作社及茶叶协会、32家龙头企业、26户专业大户,并有260户贫困户参与承包水土流失地开发油茶、茶叶、牧草、畜禽等农林牧产业。将水土流失山地的治理与农业开发紧密联系,体现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四荒”利用政策,让生态修复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大多数家庭农场是在专业大户的基础上,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或农业部门认定的独立法人,依靠家庭成员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生产经营,其与专业大户区别主要体现在生产的产品多样化,并延伸出以所在农场为依托,实施多种经营,实现多渠道创收的商业性行为。如淮土镇凤山村的先富农场,通过承包荒山开发为茶园,增加茶籽收获的同时,林下养鸡种草,立体种养改善荒山生态的同时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并通过电商和直销实现种养销闭合式经营,既发挥了土地的立体利用又稳定了产品的销售,年收入比之前专业大户时的纯种植实现了翻番。国内已有的研究多有把“家庭农场”比喻为“专业大户”的升级版[4]。水土流失区荒山利用如能通过家庭承包形成立体空间开发,既能解决水土流失亦能实现增收增益,是家庭农场能比专业大户成为更具综合竞争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益尝试,也展露了其作为一、二、三产业一体化微实体的潜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