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全球视野下的各国与地区的“监管沙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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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路径探寻:基于监管科技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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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上海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纵观域外诸多采取“监管沙盒”的国家与地区,不同国家与地区的主管机关不同、实施目标也各有不同(参见表2),但其主要目标在于以下几方面:对创新业务合理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完善法律法规;助力企业改良产品;创造新的商业机会。[21]目前,英国正在引领这种创新金融监管机制。“监管沙盒”被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项目创新部门称为“安全空间”,企业可以在其中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而不会立即对参与问题活动产生所有正常的监管后果。英国最近已与其他表示有意建立此种类似“监管沙盒”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澳大利亚、新加坡、瑞士、香港、泰国、阿布扎比和马来西亚)试图达成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