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表皮剥脱不同类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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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伤概念和定义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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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器划伤的致伤方式为刃缘或尖端在皮肤表面的划动。刃缘和尖端锋利,形成的表皮剥脱宽度很小,呈线状。钝器的致伤方式为较锐利棱缘和突起在皮肤表面擦划,棱缘和突起有一定宽度,形成的表皮剥脱多呈细条状,此类划伤也可属擦伤,但并非所有条状擦伤都为划伤,如缢索类、项链、衣领等压擦颈部形成的条状压擦痕,致伤方式并非划擦,不属划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面部划伤4.0cm以上,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属轻微伤[7]。而其它条状擦伤无条款,笔者认为两者均属表皮剥脱,可比照划伤鉴定。另外,指甲等有尖的硬物抓擦或划过皮肤表面形成的擦伤称为抓痕。[3、4、5]抓痕多成线性或短弧形[1]。笔者认为,指甲等有尖的硬物抓擦或划过皮肤表面形成的条状、线状擦伤,也符合划伤的致伤方式和形态特征,属划伤;而弧形抓痕致伤方式多为压擦,不属划伤。笔者通过以上相关概念比较认为,擦伤、条状擦伤、划伤、抓痕等的关系可归纳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