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年-2018年中国政府采购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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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政府采购监管创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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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4年-2017年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政府采购年鉴》;2018年数据来源于财政部网站发布的《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详见http://gks.mof.gov.cn/tongjishuju/201909/t20190903_3379360.htm。

我国政府采购虽然起步时间较晚,从2003年具有标志性的《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至今不到二十年的历程,但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见表1),并围绕着“程序、结果、绩效”的路径不断进行改革与发展,在制度完善和采购规模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尤其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通过以及现今财政部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的安排等一系列新举措的实行,政府采购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更加赋予了新时代的内涵。一是将更加注重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功能。拥有公权力的政府,能够有效的利用优势资源,将体量庞大的政府采购资金与当前供给侧改革中去产能、去库存的要求相结合,更好的体现政府的决策意图。二是实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从注重“过程驱动”向注重“结果驱动”转变,以顾客需求为导向,使得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这承接了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注重政策执行的要义。与传统管理途径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政府职能重在执行,通过明确的执行标准与措施,以绩效为基础,注重结果控制,来为整个社会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在这个管理过程中,政府不仅是公权力的享有者,更充当着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角色,在这个角色中尤其注重分权制衡原则,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相分离,更加注重结果,保证政府作为服务机构能够为社会效益高效运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