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头痛发作情况比较 (±s, n=38)》
注:与治疗前比较,(1) P<0.01;与对照组比较,(2) P<0.01
治疗前,两组患者头痛持续时间及发作频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头痛持续时间及发作频率均较治疗前显著减少(P<0.01),且观察组治疗后头痛持续时间及发作频率均显著少于对照组(P<0.01)。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8643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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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衡墩前、周卫星 |
绘制单位 | 新沂市中医医院、新沂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