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内外旅店业相关标准对比》
通过对国内外旅店业卫生标准的比较(表1),我们认为相比较国外标准规范,国内优势在于:我国旅店业卫生标准体系更为系统。我国将住宿场所,如宾馆、旅店等划归为公共场所进行管理,1987年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七类二十八种公共场所进行统一管理。由此以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有法可循、有据可依。2019年发布实施4项公共场所相关标准,其中《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GB/T 37488-2019)[3]部分替代《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1]。新标准体系化繁为简,归并同类项,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WHO、EU、ISO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德国等国家没有公共场所的概念,也较少制定于旅店业环境卫生相关的标准规范,一般将宾馆划归为非私人住宿设施,宾馆内的公共环境、空调通风、空气质量、水质等参照相关的标准要求。因此,我国旅店业的卫生标准相比国外,更系统、更宜实施。
图表编号 | XD0018595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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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韩旭、王先良、李莉 |
绘制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